交通信號燈的使用是維護路途交通秩序必不可少的一個根本交通設施,它能夠在一定程度緩解交通壓力、預防和削減交通事故的產生。因而,了解交通信號燈知識是必不可少的一個方面。
交通信號燈知識大全:
一、交通規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路途交通管理條例》,交通信號燈分為交通倒計時器、箭頭交通燈、人行交通燈、LED交通燈、太陽能警示燈、停車場交通燈、收費站信號燈等等。 LED交通燈的基本規則是:
(一)綠燈亮時,允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阻礙直行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能夠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
(四)綠色箭頭燈亮時,允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
(五)黃燈閃爍時,車輛、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二、各類信號燈介紹
(一)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進行轉彎的車輛是不得阻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的。
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是能夠持續通行的,而未越線的車輛需減速進行防備變燈。
紅燈亮時:禁止一切車輛通行。但是進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阻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是允許通行的。
(二)人行橫道信號燈表明
在綠燈亮時:允許行人經過人行橫道。
在紅燈亮時:是制止任何行人進入人行橫道的;可是現已進入了人行橫道的行人,是能夠持續經過或許在路途中心線處逗留等候。
(三)車道信號燈表示
綠色箭頭燈亮時:是允許本車道車輛按照指示的方向通行的。
紅色叉形燈或許箭頭燈亮時:是禁止本車道的車輛通行。
方向指示信號燈的箭頭方向一般都分為向左、向上、向右:分別表示了左轉、直行、右轉。
閃光警告信號燈便是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行時需要進行注意瞭望,確認安全后經過。
(四)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
如果有兩個紅燈進行著交替閃爍或者一個紅燈亮時:表示禁止車輛、行人通行;
在紅燈熄滅的時候:則表明允許車輛、行人通行。
三、路途交通安全法實施相關條例
第三十八條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阻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能夠持續通行;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在不阻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能夠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第三十九條人行橫道信號燈表示:綠燈亮時,允許行人經過人行橫道;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是現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能夠持續通過或者在道路中心線處停留等候。